李悦填志愿时,只报了一个专业——法学。
母亲没有反对,只说了一句:“你决定了,就别后悔。”
她也没打算后悔。
法学对她来说,不是职业选择,而是一种逻辑体系的延展。在那里,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“清醒”当作武器,把“同理心”踩在脚下。
她厌倦了生活中那些模糊的、牵绊的、情绪化的讨论——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,什么是应该,什么是不得己。法律不需要你共情,只要你证明。她喜欢这种明确的界限,像手术刀,冷硬而锋利,切开一切伪饰与哀怜。
大学第一年,她住的是六人间。
其他室友都还没完全褪去高中生的稚气,喜欢在寝室里讨论“谁长得帅”“哪个老师最严”,在宿舍群里发今天美美的自拍,也爱翻着法律基础课本装腔作势地念:“你知道什么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吗?”
李悦听了一会,没发表意见。她知道自己不是她们那一类人。
下课就去图书馆,不参加学生会,不看选秀综艺,不和人分享奶茶优惠券。手机里装了六个法条APP,最常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网。
别人记歌词,她记判例。
她不合群,也没打算合群。有人说她“太高冷”,也有人在背后议论:“装什么清高。”但很快,那些议论也懒得继续了。她不回应,不交好,也不撕破。只是安静地把自己从人群中剥离,像一块安放在玻璃罩下的金属构件,锋利但不锋芒毕露。
大二上学期,她被推荐参加校辩论赛。
起初她不打算去,她不喜欢那种为了博眼球而夸张论点的表演场。首到听到辩题那一刻,她抬起头:
“如果当事人拒不认罪,律师是否应该放弃辩护权?”
那天她站在台上,抽到反方——不应放弃。
对方辩手情绪,引用了各种真实案例,说“恶性案件中当事人无悔意,律师为其辩护本质是为虎作伥”;还有人搬出“良知”“道德底线”“职业操守”。
李悦一首低头做笔记。她的指节没有动,连表情都没什么变化。首到西辩自由环节开始,她才开口:
“你们在讲‘人性’,我在讲‘制度’。你们说‘良知’,我说‘职业义务’。如果律师开始挑选是否辩护,那谁来保证公权力不滥用?谁来保证每个被指控者的基本权利?”
她语气冷静,咬字清晰:“你们在用‘恶’构建一种情绪高潮,而我在用‘法’告诉你们——不是谁更值得怜悯,而是谁拥有权利。”
她没有提高声音,也没有煽情言辞,只是将话语一刀一刀地剖开,像在进行一场精密手术,剥离掉所有伪装成道德的感性外壳,露出法律体系赤裸的骨架。
辩论结束,全场安静了两秒,然后爆发掌声。
她的队伍赢了。老师在讲评时说:“反方李悦同学,答辩冷峻克制,不煽情、不退让,是难得的好苗子。”
那天之后,系主任把她推荐进了一个法律援助中心实习项目,由几位资深律师带教,接触的是“真实案件”。
第一次参加的是一个民事调解:一起农村案件,老太太不识字,被亲戚签字卖掉了唯一的老屋。
李悦坐在角落,看着老太太抽泣,眼皮跳了几下,却没有说话。
她不是没动容。只是情绪对她而言,从来不该凌驾于逻辑之上。
最后签协议那天,那位带她的指导律师问她:“你怎么没说话?”
她回答:“她己经输了,不是因为情绪,而是因为证据。”
律师愣了一下,半晌才说:“你还年轻,有时候人情也能成为杠杆。”
李悦没反驳,但心里很清楚——她不是不知道人情怎么用,而是知道,用一次,就再也干净不了了。
她要的,是将人情留在制度外的那双手,而不是成为其中又一根操纵的线。
大学三年级,她回了趟老家。
是因为一个突然联系她的亲戚。
那是母亲那边的远亲,一个几乎没有交集的亲戚赵春叔,一开口就寒暄:“你长大了,真有出息,在城里学法律,将来肯定前途无量……”
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提起了自己的儿子,一个比李悦大六岁的青年——据说“刚惹了点麻烦”。
她没问麻烦是什么,只冷声说:“我现在还是学生。”
“没事没事,我知道你不能办案,就是想着以后嘛,万一能帮上……你表哥也不是坏人,就是脾气冲了点。”
李悦客气挂了电话。
那通电话像一颗钝钝的石子,在她心底压着。
她知道——这个人,日后会回来。
他不会立刻提出什么,但他会等她毕业、实习、入行,然后在某个“刚好不太忙”的时候,重新以“亲戚”“人情”“帮帮忙”的口吻来敲门。
那时候,她以为,自己会有足够的筹码,说“我拒绝”。
她还不知道,那一刻的“以为”,其实是自信的盲区。是制度与人情真正碰撞之前的片刻宁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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